評估政策

1評估目的:

1.1讓學生

  • 了解學習目標,以及個人的學習進展情況。
  • 了解個人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
  • 找出個人的學習需要和改善學習的方法,並逐步做到自主學習。

1.2讓教師和學校

  • 診斷學生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
  • 向學生提供有效益的回饋和具體建議,讓他們知道如何改善學習。
  • 檢視及修訂有關的學習目標、對學生的期望、課程設計及內容、教學策略及活動等,使更能配合學生的需要和能力,從而促進學生學習,提高學與教的成效。
  • 審視課程成效和提升教學質素。
  • 作為甄選機制之根據及學生升級編班之依據。

1.3讓家長

  • 了解子女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
  • 考慮如何透過學校合作,改善子女的學習。
  • 對子女有合理的期望。

2.評估模式

小一實施多元化進展性評估,不設總結性評估;小二至小六設不同模式的評估,包括進展性評估及總結性評估;各級均重視多方參與評估。有關模式內容略述如下:

2.1 進展性評估

2.1.1 方式:提問、課業、電子遊戲化評估、討論、口頭滙報、課堂觀察和專題研習等方式。
2.1.2 目的:除評估學生之學習成果外,亦評估學生於相關科目之學習或技能態度,以及解難能力。同時讓學生認識自己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及讓教師檢視和完善教學目標、教學計畫及教學策略。

2.2 總結性評估

2.2.1方式:以紙筆形式的測驗和考試、說話評估。

2.2.2 目的:總結性評估多在教學單元、學期或學年完結時,以總結性評估了解學生某一時段的學習成果。學生的評估結果可以用表現剖象、等第或分數報告學生的表現,學校也會按學生在期考的表現編班。

2.3 多方參與評估:

2.3.1學生自評

2.3.2同儕互評

2.3.3家長評估

2.3.4教師評估

3運作程序

學校評估政策計畫流程圖

第一步

制定評估政策,以加強「促進學習的評估」的效能及發展「作為學習的評估」,並將評估政策、學校整體課程規畫和課程改革的目標互相結合。

第二步

制定全年評估實施計畫。

第三步

將進展性評估、學習與教學結合。

第四步

檢討和反思學校實踐評估政策的成效,並運用檢討結果,回饋校本課程規畫和學與教策略。